“四点半课堂”管理制度
为进一步规范四点半学校的管理,提高四点半学校的教学质量,保障学生和工作人员的相关权益,本中心特制定以下制度:
一、学生应发扬尊敬师长的传统美德,服从工作人员的教学安排与管理。
二、学生在开课期间应遵守课堂纪律,不大声喧哗,不嬉戏打闹,不得影响其他同学的正常学习。
三、同学之间应团结有爱、互相帮助,不得欺负其他同学,更不得在课堂上寻衅滋事,打架。
四、学生及辅导人员应爱护公共财物及书籍,不得随意破坏公共财物,不得随意撕毁书籍,违反本规定并造成公共财物、书籍损坏的,负有赔偿义务。
五、学生与工作人员应爱护学校环境,保持公共场所干净整洁,不随地吐痰,不乱扔垃圾,不在公众场合吸烟。
六、课堂工作人员应爱护关心学生,对所有学生应平等对待,不得对学生进行体罚或变相体罚。
七、工作人员应履行勤勉义务,尽心尽力辅导学生;教授有益知识,不得以上课名义宣扬邪教、反动思想。
八、社区服务中心应对四点半学校的设施进行日常维护,并定期对设施进行维修,确保四点半课堂能正常投入使用。